重庆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管网施工临时用地(二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管网施工临时用地(二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管网施工临时用地(二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获得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的《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管网施工临时用地(二阶段)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备案表》,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部分二阶段)复垦土地总面积14.6381公顷(219.5715亩)。其中,复垦为水田7.5970 公顷(113.955亩),旱地1.9910公顷(29.865亩),林地3.2085公顷(48.1275亩),园地1.3140公顷(19.71亩),交通运输用地0.5005公顷(7.5075亩),其它土地0.0271公顷(0.4065亩)。本项目预估工程费用约6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青龙庙村。
2.3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重庆市有关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等规定,对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管网施工临时用地(二阶段)复垦工程施工项目开展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具体结算工程量以最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可的竣工测绘成果为准,详细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
2.4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拆除工程及清理工程:清理工程、施工便道拆除工程、顶管施工平台拆除工程、弃渣外运工程、机械转场。
2.4.2土壤重构工程:原土购买、客土运输、土壤回覆(人工)、土壤回覆(机械)、耕地表土土石分离、土石分离石渣外运。
2.4.3平整工程:场地平整、耕地翻耕、犁底层重构(3次)、犁底层翻浆(3次)、人工细部整平(3次)、田埂砌筑、绞田边、糊田坎、放水口(聚脂薄膜)。
2.4.4配套工程:新修排水沟(0.4m×0.6m)、新修沉沙凼、新修生产路0.8m宽、恢复原有1.2m宽生产路、恢复原有景观平台、恢复原有护坡。
2.4.5生物化学工程: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撒播草籽、栽植果树、地力培肥(3年)、水田种植(3年),旱地种植(3年)。
2.4.6地方协调
①负责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期间处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的区(县)、乡(镇)、村社、村民各类诉求,协助处理前期遗留问题;
②负责取得相关手续(乡(镇)、村社或权属单位同意复垦验收的证明资料、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复垦验收合格手续)等;
③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土地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对复垦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协助移交当地村社;
④协助办理复垦保证金清退手续;
⑤负责处理复垦验收合格后3年地力培肥、水田和旱地种植期间乡(镇)、村社、村民的相关诉求。
2.5本工程合同工期:总工期150天。
100天内完成复垦工程,50天内完成验收及协助进行土地交付工作。施工完毕(可根据管网施工进度分批进场实施复垦工程),须满足招标人及当地村镇验收要求,最终须通过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垦工程验收,以及复垦验收合格后配合协助进行土地交付。
2.6工程质保期:配套工程质保2年。自该工程完成验收开始计算,三年内(含当年)须保证土地为验收属性。
2.7其他要求:
2.7.1该工程需配合管网进度进行复垦,投标人需积极配合。
2.7.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