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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25 数据编号: 60088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衡阳市铁塔能源衡阳地区2024年某水库备电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衡阳地区2024年某水库备电项目】(招标编号:【CT20240625110】),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根据能源业务发展需求,为满足衡阳地区某水库的集成型备电项目需求,需进行对应的采购工作。
1.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水库的集成型备电设备。
1.1.3交货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1.1.4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约252.21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8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1.1.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自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货。
1.1.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及验收要求。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增值税上限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累计同类业绩金额100万元以上。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水利项目或机房备电或机房信息化项目等类似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项目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者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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