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6093,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系异地扩建,本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场。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km。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系统工程。招标范围为提供整套安全可靠完整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土建(不含桩基设计和施工,其他方式的地基处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安装、调试、试验、管理、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即投标人应完成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的工程管理、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调试、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保温油漆、各种标志标识、取得安全、消防、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建筑物等许可证、使用证或产权证,并通过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验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8月开工,2026年6月第一台机投产,2026年8月第二台机投产。工期计划需满足项目里程碑节点要求,具体在技术协议中明确最终时间。
2.1.5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头营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厂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须包含浓缩塔),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