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6-26 数据编号: 60104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404g2406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佳农局函[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国债和省级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
2.2 建设地点:抚远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整体分为两个片区
(一)片区一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他工程 (二)片区二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1,596,400.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阶段所有抽检的工作内容,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检测报告。
2.6 质量要求:检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项目施工至施工结束。(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