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年高端pvdf树脂产业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工艺装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万吨/年高端pvdf树脂产业链项目(一期)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81号),项目代码:【2310-620303-04-05-276448】批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40%自筹、6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工艺装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
2.2建设规模:
新建pvdf生产线1万吨/年生产装置,包含1.26万吨/年r152a生产单元(配套乙炔发生装置)、1.8万吨/年二氟一氯乙烷(r142b)、1.1万吨/年vdf生产单元、1万吨/年pvdf生产单元及4万吨/年聚合氯化铝(固体)生产单元规模。
新建公用工程及三废处置子项:装置配套原料及产品罐区、装卸区、配套变配电站、机柜室(含工程师站)、冷冻站,化验综合楼、事故水池、危废库、固废库、五金仓库、循环水站、中控室、管廊、综合管网、消防系统、道路下水(隐蔽工程)、焚烧装置、污水处理、氟化钙装置、空压制氮站、纯水站、换热站、装卸站、备件及机修库等。
2.3招标范围:
r152a、r142b、vdf、pvdf、酸碱及液化烃罐区、液氯中转库区所有设备及管道(包括装置给排水、暖通、内管廊上管道),界区外管道、外管廊所有管道、其他装置内部管廊涉及到酸碱和液化烃介质的设备及管道等的施工,包括全部设备、阀门及其之间连接管道的安装, 各管道和阀门的防腐、保温、伴热等(全部设备及部分材料由招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范围见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明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