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6114,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0MW,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5.46亿kWh。
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
(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有压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总长938.5m,最大泄量1612m3/s。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
2.1.2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2007年7月17日,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7〕1026号”文件对《金川水电站施工前期准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2013年12月4日,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303号”文件对《大渡河金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2.1.3工程建设总体进度
金川水电站于2018年12月核准并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11月实施截流,计划2025年1月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4月导流洞下闸蓄水。
2.1.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通过调查金川水电站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监测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公众意见调查等,分析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环境状况,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评估金川水电站蓄水前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技术评审以及现场验收,协助委托人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验收调查范围应根据蓄水前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影响范围、蓄水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并结合环境敏感对象分布情况确定,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程项目区、枢纽工程区、水库淹没区、移民专项工程区、环境保护工程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等。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验收程序、验收调查相关要求,《水电工程蓄水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程》(NB/T 10130-2019)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要求,开展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项目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文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资料,对金川水电站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协助委托人开展自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2.根据工程蓄水的总体安排,明确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计划,编制验收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组织、验收内容、进度安排等;组织验收工作方案技术评审会议,形成技术评审意见;
3.开展验收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蓄水前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管理落实情况、环境监测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