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招标编号:ZZ066024S31124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受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1.2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
1.3 工期: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工,于2026年1月31日全部完工,总工期1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日期为准。
1.4 工程概况:
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3〕643号文。目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1.5 资金来源:自筹。
1.6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接口详细说明:
主要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通风安全兼电缆洞及附属洞室、开关站和施工变电站场平、场内主干道路工程、施工供水取水泵站及管道工程、废水处理设施、预埋件及埋管工程、施工临时道路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地下工程施工通风工程、8#地块中转料场水土保持工程。
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各标段施工合同确定的内容及范围进行。
各标段工程接口部位原则是根据各标段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界定,接口部位的连接由后完成者实施,现场各单位的协调要服从招标人的协调。
具体施工范围以最终版施工图纸为准,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文件。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2.1.1 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