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标段一
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招标人为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2)招标内容: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169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与水汽廓线仪、湖泊温室气体分析系统、积雪观测站网设备以及冻土观测系统设备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内容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青海省(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90.0天
合同估算价:58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