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龙王村、两河口村等72个行政村)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龙王村、两河口村等72个行政村)EPC项目
2、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52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4)0109号
项目代码:2311-410325-04-01-169096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供排水一体化建设,总投资约为107699.44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嵩县纸房镇,城关镇,何村乡,德亭镇,大章镇,旧县镇,车村镇,白河镇共8个乡镇约140个行政村的供水工程,污水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建设。
本次招标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龙王村、两河口村等72个行政村)EPC项目,本项目投资约为40000.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为为龙王村,两河口村,车村村,大章村,旧县村,上川村,青山屯村,下蛮峪村,谢岭村,桥头村,龙头村等共计72个行政村的供排水一体化工程。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000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债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预算编制、咨询及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工期:24个月(完成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