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安县九渡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扶贫易安点污水治理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九渡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扶贫易安点污水治理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都发改审批[2024]219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1662.0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九渡村巴马屯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480m3/d,污水管网4646m,污水检查井116座,恢复路面工程11615 ㎡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目估算价:1662.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65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都安县九渡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扶贫易安点污水治理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3375001001,标段(包)名称:都安县九渡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扶贫易安点污水治理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
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专业注册建筑师证书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不要求企业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