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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27 数据编号: 602199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宿州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澄清公告

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 (项目编号:EP-SZGC2024 032)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第 4 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2预付款变更为以下内容: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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