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泮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郴州市水利局以郴水许[2023]7号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嘉禾县发改局以 嘉发改投[2021]102号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嘉禾县泮头水库管理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禾县泮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工程(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嘉禾县泮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工程,项目投资为:2653228.28元,建设地点:嘉禾县泮头灌区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新建灌区信息化应用软件平台1套,数据采集系统建设1项(规划建设量测水站17处、自动雨量站1处、闸门远程遥控站7处、视频监控站8处),闸门43座等内容等(其中含 5 年的设备运行维护费,运维费占设备总价款的 20%)。
2.3 交货期: 中标人需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和监测信息接入。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业主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
2.5 其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制造商( 遥测终端机设备的制造商) ☑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4 业绩要求: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中遥测终端(RTU或物联网终端)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将遥测终端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水情与信息化部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遥测终端数据上传对接确认函》。未取得确认函的投标人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