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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28 数据编号: 602897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云南铁厂乡龙路村委会铳雷村小组防洪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铁厂乡龙路村委会铳雷村小组防洪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铁厂乡龙路村委会铳雷村小组防洪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400398
项目名称:铁厂乡龙路村委会铳雷村小组防洪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9.5
最高限价(万元):89.486886
采购需求:新建排洪沟长380米,三面光沟(0.6m宽×0.8m高);新建排洪沟长850米,三面光沟(0.4m宽×0.6m高);新建排洪沟长120米,浆砌石三面光沟(1.5m宽×1.5m高);新建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防洪应急通道15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铁厂乡龙路村委会铳雷村小组防洪设施建设项目: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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