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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28 数据编号: 60324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瑞昌市龙港河(乐园河)防洪工程公告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瑞昌市龙港河(乐园河)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瑞昌市龙港河(乐园河)防洪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龙港河上,工程涉及乐园乡、洪一乡 。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批复总概算3174.96万元,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20402190.74元.本项目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瑞昌市龙港河(乐园河)防洪工程,河道综合治理总长21.49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坡防护10.335km河道清障1.13km,拆除重建8座堰坝、维修加固8座堰坝,重建排水涵管5座,维修灌溉渠道1.666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1.20km,增设踏步3处。
2.3计划工期:1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单位验收);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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