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不锈钢贮罐、调配加工、管网安装成套生产设备交付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不锈钢贮罐、调配加工、管网安装成套生产设备交付安装项目(招标编号:CZB-0523004-12)的招标人为北京龙门(玉田)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不锈钢贮罐、调配加工、管网安装成套生产设备交付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不锈钢贮罐、调配加工、管网安装成套生产设备交付安装项目。
2.2交货及安装地点: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门大道9号,招标人指定具体地点。
2.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履行后,12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不锈钢贮罐及其调配加工成套生产设备交付项目的购置、运输、就位、安装、调试;利旧设备的拆除、运输、改造、就位、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罐体、设备采购、制作,人民币 1500 万元;管道采购、安装工程,人民币 600 万元。共计21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工业管道GC2及以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