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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 数据编号: 604983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昌吉吉木萨尔县2024年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二次)公告




吉木萨尔县2024年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2024年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3〕409号”文件及“吉县发改〔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2024年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二次)
1.2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1.3建设规模:改造一级供热管网DN300-500长度950米;75个换热站分布变频二级泵及配套站内管道改造;75个换热站全自动控制系统及热计量改造;热源厂内新建一套中央控制系统(含软件)及一个集中显示屏等配套附属设施。
1.4计划投资:3000.00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1.5控制价为:30.00万元
1.6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08月01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517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施工工期同步。
1.7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通信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具有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在职单位社保证明。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4、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7月02日11:30时-2024年07月23日11: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00391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7月02日11:30时-2024年07月23日11: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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