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土木公司一分公司-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项目公告
土木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土木公司一分公司-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土木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土木公司一分公司-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4HJ011Z28-002)。招标人为土木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4HJ011Z28-002/01
标段(包)名称:土木公司一分公司-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规范等要求完成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污染土壤清挖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基坑降排水、废水处理、环境监测、修复阶段检测费用(自检)、二次污染防治及竣工报告编制等工作,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 计划工期: 60天
2.3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达到设计、业主合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项目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满足图纸及使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本工程业主和组织招标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坚持文明施工。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在我公司办理了分包企业准入手续且年检有效。
2、提供以下企业资复印件(盖企业红章):①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许可证;④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企业法人签订合同及负责现场履约时需提供);⑥近三年有与本招标工程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