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4】125号)、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泰水许可【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海陵区。
2.2 项目等别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等别为III 等,钢坝闸工程等级为 3 级,凤凰河工程等级为 4 级,王庄河工程等级为 5 级。主要建设内容:清淤轮浚河道长5.321km,其中凤凰河(老通扬运河~周山河段)长5.05km,王庄河(春晖路向东段)长0.271km;河道淤泥需采用脱水固化方式,清淤固化土方约6万方;检修凤凰河钢坝闸和老通扬运河钢坝闸。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616.98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招标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州市凤凰河清淤等施工,投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190664.64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 300 日历天。计划于 2024 年7 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5年5月1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 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至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5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类似工程单项淤泥固化清淤量20000m3及以上施工业绩。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淤泥固化设备(河道淤泥脱水机或高压隔膜压滤机),提供设备发票原件;投标人租赁淤泥固化设备(河道淤泥脱水机或高压隔膜压滤机),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原件;以上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以上原件给招标人复核,如有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 0 7月02 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
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 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