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电厂2024年至2026年度机组油品、原水、循环水、锅水等化验服务公告
珠海电厂2024年至2026年度机组油品、原水、循环水、锅水等化验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电厂2024年至2026年度机组油品、原水、循环水、锅水等化验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珠海电厂2024年至2026年度机组油品、原水、循环水、锅水等化验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首期建设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首期建成的两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为一拖一分轴布置,单套机组(1台燃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汽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装机容量460MW。检验范围主要包括:柴油、#32汽轮机油、磷酸酯抗燃油、#25绝缘油全分析;机组汽水全分析;原水、海水全分析;锅炉垢样分析。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珠海电厂2024年至2026年度机组油品、原水、循环水、锅水等化验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4-DCF-ZHDL-0012/01
发标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年的方式,即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投标人继续下一个执行期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品检验合同业绩或除盐水水质检验服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