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施工3—化工雨水泵站单体改造施工公告
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施工3--化工雨水泵站单体改造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4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3〕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及市本级财政投入,项目合计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3--化工雨水泵站单体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排水泵站安全达标及标准提升工程(一期)施工3--化工雨水泵站单体改造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共48座老旧泵站原有厂区内。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招标仅对1座泵站进行屋面防水、内墙维修、外立面维修、爬梯维修等安全、环境标准提升。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7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1902.29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保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