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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3 数据编号: 60588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塔牌黄酒酿造车间燃气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1.1 采购条件塔牌黄酒酿造车间燃气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文件编号:TFZX20240604),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招标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生产用9台/套燃气蒸汽发生器的供货及其伴随服务。
项目交货期:首购4台/套为合同签订后45天,余5台/套据生产需要在两年内分期交货且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二车间。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蒸发量1T/H(水容积小于30L且免监检),工作压力1.0MPA,蒸汽干度>97%,环保要求氮氧化物NOX<30mg/m3,排污方式及温度为自动排污、常温排污,排烟温度<65摄氏度,锅炉本体设计寿命>15年,水容量发生器本体一次性灌注水<30L,蒸气发生器加热形式为贯流式,MCS物联网服务功能应在电脑或手机终端可以实时查看蒸汽发生器运行状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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