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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3 数据编号: 60599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水灾害防御管理中心2024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4-033
项目名称:2024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4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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