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某环境治理信息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某环境治理信息化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某环境治理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703-02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本目所涉及的系统集成及平台对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管理、视频管理、设备运维、电子地图和基础数据对接等基础服务模块及通用业务组件对接,具体内容在技术规范书中体现,预计采购金额约为65万元(不含税,税率6%)。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6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为本目所涉及的系统集成及平台对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管理、视频管理、设备运维、电子地图和基础数据对接等基础服务模块及通用业务组件对接,具体内容在技术规范书中体现。
2.2项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
2.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2.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算36个月质保和维保。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2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021年06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框架合同和结算文件),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控股管理关系: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