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服务资格后审公告
2024年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悦来镇、临江镇、余东镇、正余镇、海门港新区、四甲镇、三星镇、海门街道、三厂街道;
(2)项目规模:2024年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共计6594户污水收集及就地处理系统。污水主管管径DN200,总长度82301米。污水接户管管径DN75~DN110,总管长248205米。新建PE(100)管长2420米。新建一体化隔油池6594个,新建一体化化粪池3375个。共建设分散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2970套。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共104座,规模1m3/d~15m3/d不等。新建负压收集系统1套,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33万元;
(3)招标范围: 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养护期、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4)计划工期: 130日历天,实际监理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
监理服务期:项目前期阶段至质量缺陷责任期
(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2.1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2拟派的总监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注册证书。
2.3拟派总监业绩:2019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须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须三证齐全,若在三证中不能体现工程造价规模的,须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签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注: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即项目总监未变更过)。同时业绩另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市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