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高炉年修仪表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
招标项目
4、5高炉年修仪表安装(
AGGFGSGGZHD240703140646)
招标人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冶炼运行,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4、5高炉年修仪表安装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
图纸:无图纸;招标范围:见附件2.4本项目
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
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2)营业执照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企业承揽功能承包项目的,可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专业承包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电焊工
(6)人(其中至少2人同时持有煤气作业特种作业证)、电工
(6)人(其中至少1人同时持有煤气作业特种作业证)、指吊工
(1)人、高空作业工
(2)人。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业绩要求:近五年仪表类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对鞍钢集团内部单位、混改企业及厂办大集体单位按现行内部付款政策执行。其他外部单位单位参照下列付款政策执行:
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五个月支付;
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
方式三:支付鞍钢惠信或商业承兑汇票为挂账月次月支付。
3.质保金:设备费总价的3%,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且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厂内
联系人:杨天光,电话:13942270300
3.6本次
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