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舒兰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40702fjsz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舒兰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舒发改审批字(2023)106号)、《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舒兰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变更的批复》(舒发改审批字(舒发改审批字[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舒兰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围栏8408m,改建围栏8376m,新建围栏 2923m,新建界标 74个,新建交通警示牌 12 块,新建界桩 302块,改建应急污水收集管60m,截污沟改建长度160m,改建截污池进出口123m,清理垃圾700m3,清理泥沙 1700m3。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8台,并配套建设相应点位立杆、机房后台服务器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文件);
2.2.建设地点:舒兰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0日,共计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43.8747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