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酒房河河道疏浚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麟游县酒房河河道疏浚项目已由麟游县水利局以麟水发〔2024〕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麟游县普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麟游县普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鸡市麟游县酒房河河段。
2.2 工程规模:酒房河实施清淤疏浚6段18.22千米,疏浚量34.22万立方米。
监理标项:负责麟游县酒房河河道疏浚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与服务。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290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麟游县酒房河河道疏浚项目监理;
2.6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 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需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5、为保证投标业务正常开展,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
6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