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ZS-2024-03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2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 项目规模:从江县丙妹镇、翠里瑶族壮族乡、东朗镇、斗里镇、刚边壮族乡、高增乡、贯洞镇加勉乡、洛香镇、停洞镇、往洞镇、西山镇、宰便镇 13 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25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50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亩。
2.3 招标范围:项目区进行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
2.4标段划分: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2.5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