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消毒投加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决策立项,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水厂消毒投加系统改造二次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562048
2.3施工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第二水厂厂区内;
2.4采购范围:次氯酸钠智能投加系统、次氯酸钠存储罐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药设备设施、投加管路、投加点的采购、安装、调试;药剂投加控制系统软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上位机控制软件的编制、调试;所有相关信号数据的采集处理;现状氯库间的改造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7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响应方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后),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120万元的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