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关于比选第三方开展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公告
关于比选第三方开展
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函〔2024〕5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2024年东方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统防统治工作。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二、委托实施内容、资金及地点:
(一)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统防统治
主要内容为水稻病虫害和农区蝗虫的专业化统防统治,预算费用38.5万元,防治面积不少于1.925万亩次;实施地点为东方市境内。
三、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四、申报机构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