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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8 数据编号: 60913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三角滩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概况:
2.2.1再生水泵房改造
拆除两大一小扬程40米的现状泵,新装扬程56米中开双吸泵3台:两台大泵为甲供(需承包方进行普通的维护保养,Q=441m3/h H=56m N=110kw),一台小泵需新采购(Q=168m3/h H=56m N=45kw),同时对新装提升泵的设备基础、供电线路及配电和变频恒压及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2.2厂外管网改扩建
起点接藕塘路拟建DN500再生水管道,终点至三角滩污水处理厂现状DN400再生水管道,设计管径DN500,全长1144米。
2.3 工期:90天(自合同约定日期开始)。缺陷责任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完成后24个月。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1)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在投标单位购买的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的2024年1月—2024年6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投标日期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或者自来水厂或其配套管网的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2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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