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澄清答疑3公告
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我公司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现收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质疑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形式投标,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请问: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投标人落款的地方,均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