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东水务2024年聚丙烯酰胺委托检测(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渝东水务2024年聚丙烯酰胺委托检测(第二次)投标邀请书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东水务2024年聚丙烯酰胺委托检测(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为确保采购的聚丙烯酰胺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每月对供货单位提供的聚丙烯酰胺进行抽检,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2比选范围:对每次送检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的相对分子量、阳离子度、固含量、溶解时间等4项指标进行检测。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方案及答疑补遗全部内容。
2.3项目实施地点:万州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应具备相关能力,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需具备CMA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录,且附录中有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检测项目。(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录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注:请在附录中标注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检测项目的位置。
3.4投标人需承诺每次收到检测样品后8-10个工作日出具质检报告。(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