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夷陵区宋家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夷陵区宋家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SL0131-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0811
3、项目名称:夷陵区宋家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0.8435(万元)
6、最高限价:220.843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地址: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主要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坡梯田整治0.96公顷新建浆砌石田坎638米。
2.灌溉与排水工程。①小型水源工程:拦水坝1座。②排水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435米。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3.5米机耕道50米,新建机耕游步道500米。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岸坡防护855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
4.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有对应有效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证);
4.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派人员连续3个月(2024年04-06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