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ys20240705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2023】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地方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岭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sys20240705fjsz02001001
2.2项目名称: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3建设内容:新建中鹏雨水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1701/s;新建泵站重力d800mm进水管长20m;新建泵站压力 de400mm出水管长1521m;新建南环城路雨水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700l/s;新建泵站重力d800mm进水管长8m;新建泵站压力de600mm出水管长61m。
2.4招标范围:本次就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招标。
2.5建设地点:长岭县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6903069.04元。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驻现场主持工作,外省入吉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上备案可查。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年份后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