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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0 数据编号: 610719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二期乙烯污水处理场化学污泥处理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化学污泥板框压滤机及辅助单元成套设备,1套,包括成套设备的供货、设计及服务。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学污泥板框压滤机及辅助单元成套设备1套采购进行招标。本工程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时间:2024年3月23日印发,文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61号。EPC合同已签订,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内。项目采用塔里木油田丰富、稳定的乙烷、LPG及轻烃资源就地加工,建设乙烯及其衍生物项目。本项目包含12套工艺装置和一体化配套公辅设施。其中新建10套工艺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搬迁利旧45万吨/年合成氨和80万吨/年尿素2套装置。新建装置包括: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含汽油加氢单元)、2×45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装置(含EVA)、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2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8/4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2×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2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40万吨/年CO2捕集装置、PSA装置。配套的新建公辅设施包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以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等设施。

本招标方案适用于化学污泥脱水成套设备及材料,适用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 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场。投标人提供的成套单元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及设备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本污水处理场化学污泥来自含盐废水回用单元高密度沉淀池及二级膜浓缩预处理单元浓水高密度沉淀池的化学污泥,由污泥外排泵压送至污泥储池,由污泥进料泵进料,流量变频无级可调,通过流量计计量后一起送入板框压滤机,依靠压滤机的压力对污泥进行固液分离。

2.2 招标范围:化学污泥板框压滤机及辅助单元成套设备1套,详见请购文件等;

2.3 技术要求:详见《01TK24003D-0403-EN-P10-001_T00化学污泥设备询价书》。

2.4 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

2.5 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

业园。

2.6 质保期:工程中间交接后24个月。

2.7 资料返回时间:返资时间、内容及深度详见请购文件,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8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9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0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1456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污水处理项目中,单台过滤面积为200平方米的压滤机设备的供货和成功运行2年的应用业绩,且须在2个不同项目上投用,每个项目至少投用1台。(以上条件一项不满足,视为不满足)。

投标人须提供:1)资格业绩说明:所供项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处理量、数量、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最终用户签章的成功运行2年的证明文件。业绩可考察。资格业绩说明和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是由其自行执行完成,而非以分包方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

3.4 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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