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度脱泥机房运河水淤泥清运承包招标人为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码:B3200001805055184001
招标范围:
江苏华美热电公司化学及环保专业三处脱泥机房共五台脱泥机所产生污泥清运至厂内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其中包含污泥二次转运:先运至指定地点晾干,再运至最终堆放处)及按最新环保要求处理,运输距离约2km,现场及运输道路的卫生清洁、场地内地沟清淤、净水区脱泥机房回用水池清淤、晾干区域污泥的整理。包含合同期内所有机械人工及场地清理等一切费用。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现场情况选择合适高度的车辆,以避免损坏现场设备。并安排施工人员常驻现场,保证招标方有清运要求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
招标方提供污泥堆放场地,确保满足污泥堆放需求。
建设地点: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方要求施工,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工程造价:投标方对清运每立方米污泥的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为综合单价*总立方数,每次清运污泥的立方数以招标方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方现场清运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为准,化学净水及废水区脱泥机泥斗满载容量为5m3,环保石膏楼脱泥机泥斗满载容量为12m3。因运河水质及机组负荷的变化,淤泥处理质量存在不稳定性,投标方应正确评估,不因任何变化引起商务价格变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其他要求:需要有满足最新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国五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