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市平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7-411503-04-01-818745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411503-04-01-818745,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乡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境内;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98.37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五里镇、肖王镇、洋河镇、肖店乡龙井乡、胡店乡、甘岸街道办事处、平昌关镇、高粱店乡、王岗乡、邢集镇、兰店乡、查山乡、长台关乡和五里店街道办事处15个乡镇办事处2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部分设备更换23座;人工湿地填料清理及重新铺设6座;人工湿地水生植物栽种培育约15亩;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量80吨/天污水处理设施;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50吨/天一体化设备2套;新建提升泵站1座;改造2座氧化塘;铺设管网1600米;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改造40个;沉砂池、截污井、污水池清理共32座;污泥外运处置约60吨;生化系统菌种培养调试23批次;一体化设备维修保养12套;新增24套智慧化远程控制系统(含厂区监控)等。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2.9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10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务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
3.4 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