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货物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20241861、HTCL-JJ-241062
依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及盐酸年度框架采购。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采购预算:减价0元/吨[硫酸(98%)及硫酸(92.5%)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黑龙江区域同型号硫酸披露价格平均价-a值),其中,a值为供应商报价(a值为贴水且≥0);本项目包含盐酸供货,盐酸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区域同型号盐酸披露价格平均价,供应商无需报价,但需供货。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13%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轮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贸易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全部响应产品。
(3)供应商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品种需包含硫酸和盐酸经营。
(4)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金额超过230万元的硫酸供货业绩,框架内业绩可累计并提供相应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