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G651高观至修齐段改建工程、城口县G651修齐至水文站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城口县g651高观至修齐段改建工程、城口县g651修齐至水文站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城口县g651高观至修齐段改建工程、城口县g651修齐至水文站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
五、商务部分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属于量身定制):
(1)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设置不合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道路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4分,不合理,且违背《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首先,项目负责人第二章基本条件中要求为中级职称,在商务部分直接要求正高级技术职称,直接跳过高级技术职称,不合理,其次,要求同时具备正高级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才能加分,更不合理!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建议改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最多得4分。
(2)拟派勘察负责人职称 (或执业)证书和业绩加分设置不满足要求:《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求,不能对勘察负责人证书及其业绩进行加分!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
(3)其他主要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加分设置不合理,完全属于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理由如下:①分值设置违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根据《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商务部分2.2.4其他主要人员证书加分为“单个人员考察的职称(或执业)证书不超过1个,单个人员的分值设置不超过2分”,而本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路线、桥梁、隧道、交通规划和路基专业均加分为4分;②路线专业负责人证书设置违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且极不合理:根据《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商务部分2.2.4其他主要人员证书加分为“单个人员考察的职称(或执业)证书不超过1个,单个人员的分值设置不超过2分”,1.4.1基本条件要求路线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已完全能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商务部分却直接要求同时满足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才能得4分,既不满足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又极不合理!③桥梁专业负责人证书设置违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且极不合理:根据《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商务部分2.2.4其他主要人员证书加分为“单个人员考察的职称(或执业)证书不超过1个,单个人员的分值设置不超过2分”,1.4.1基本条件要求桥梁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已完全能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商务部分却直接要求同时满足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才能得4分,请问桥梁专业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证书干什么?既不满足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又极不合理!④隧道专业负责人证书设置极不合理:1.4.1基本条件要求隧道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已完全能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商务部分却直接要求同时满足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才能得4分,从基本条件的中级职称直接跳到正高级技术职称才能加分,设置极不合理。⑤交通规划专业负责人证书设置极不合理:1.4.1基本条件要求交通规划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商务部分却直接要求同时满足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才能得4分,首先设置专业负责人就是画蛇添足,没有任何依据!此外,即使要设置,也应该是注册城乡规划师作为基本条件,而不是加分项!且从基本条件的中级职称直接跳到正高级技术职称才能加分,设置极不合理!⑥路基专业负责人证书设置极不合理:1.4.1基本条件要求路基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未像其他专业负责人一样设置相应的注册证书不合理,此外,商务部分却直接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4分,请问路基专业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干什么?即使要求应是对应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证书才合理,故设置极不合理!此外还有很多不符合《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之处,请发改委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严格把关!"
答复:项目区域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涉及锰矿压覆、地灾、临河等复杂边界条件,且同走廊内还布局有规划中的城口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需统筹考虑国道与高速公路的相互影响,对两者方案均需进行研究。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商务部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设置及总得分,符合《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范本文件”)中“用于商务部分评分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个数不超过2个,每个执业资格的分值不超过2分”、“用于商务部分评分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分值不超过2分”要求,且范本文件中并未明确不能要求同时具备。本条不修改。
(2)范本文件第83页“其他拟派主要人员勘察业绩”中勾选项有勘察负责人,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总分值设置不高于40分,符合范本文件要求。本条不修改。
(3)已根据项目特点参照范本文件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2:
四、基本人员要求设置不合理,完全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款第6条其他要求中人员设置不合理:①交通规划专业负责人:本项目为二级公路改建勘察设计,不是规划项目,不需要交通规划人员,且要求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更不合理,与交通规划设计匹配的应是注册城乡规划师,此外招标文件已经要求了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专业负责人,设置交通规划专业负责人的目的是什么?②路面、造价、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后期服务人员,均为要求了注册证书,而路线、交通规划、路基、桥梁、隧道却要求了相应注册证书。
答复:①本项目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中的新增国道,该规划为布局规划,仅明确了主要控制点(大九湖、巫溪、城口),项目研究过程需要充分对接上位规划,对新增国道线位进行论证,以满足国道功能,故设置交通规划专业。
②资格审查是基于本项目工程特点进行设置,并未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3:
三、基本业绩要求不合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款第3条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本项目里程约22公里,且单个项目里程为13.7公里和14.5公里,根据《重庆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工程规模的类别设定应当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中“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中“项目名称”栏设置相应的勘察类别,且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即本项目业绩里程要求不能高于10.275公里,本招标文件设置为业绩必须大于20公里,不符合标准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