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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2 数据编号: 612229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柘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柘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柘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资金和中央资金,招标人为九江市柘林灌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招标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九江市柘林灌区位于修河流域柘林水库下游修河北岸,全区控制面积587km2;灌区受益范围有永修县(含恒丰农场和云山企业集团军山分场)、德安县、共青开发区,耕地总面积28.65万亩,包括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开发区等共17个乡、镇(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干灌溉渠系4条,总长58.90km;改造渠系建筑物48座,其中水闸4座、渡槽1座、倒虹吸1座(新建)、农桥14座、跌水1座,涵闸10座等。工程总投资约3.88亿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及招标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金额:本次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为85%,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中对应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费。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批复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满足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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