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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2 数据编号: 612387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省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通用类锂基润滑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通用类锂基润滑脂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按照润滑脂产品线划分采购极压锂、通用锂和二硫化钼极压锂基润滑脂484吨,预计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采购金额643.14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1. 供货范围:预计采购484吨极压锂、通用锂和二硫化钼极压锂基润滑脂

  2. 预计工作量:484吨

  3. 预计金额:643.14万元

2.3交货期:收到招标人订单后2日内按订单要求交付全部货物

2.4交货地点:黑龙江、吉林、辽宁(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人须提供对应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控制指标及典型值),并要求产品指标逐条响应,保证技术指标全部响应无偏离。

3.3.1.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3.3.1.4投标人应提供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设施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接到订单后2天内按订单内容交货,且投标人配备现场专职服务人员1-2人,并负责钢厂各车间的润滑脂转运。

3.3.1.5投标人为润滑脂制造商,需提供润滑脂主要生产设备证明,或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经营范围包含润滑油脂生产制造。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台账,且必须提供发票等证明材料(可以遮盖价格等信息)。

3.3.1.6因技术准入限制,如投标人尚未通过招标人技术准入,在本次招标中,需对其产品进行后评价,其油样送检相关单位评定,如研究所审批准入通过,参与授标;如未通过,则顺延至下一位中标候选人。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3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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