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市五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公告
海城市五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勘察及
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五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城市五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2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水利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道河一级支流三通河,二级支流前柳河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含前柳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三通河河道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其中:前柳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位于沈大高速南台出口,建设傍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工程占地10.7公顷:三通河河道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位于三通河南草河汇合口下游,占地面积6.8公顷;沟渠生态修复工程位于 10处排口,占地105.3公顷;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对10处排口进行智能化监管。(具体数据以现场测量为准)。
2.3投资额:总投资额:9780.07万元,其中设计费:100.00万元;勘察费:69.68万元。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编制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并提供报批报建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
2.6工期要求:2024年8月31日开工至2024年09月30日竣工,共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