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曲阳县水系网络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曲阳县水系网络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水系网络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曲阳县水系网络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曲阳县恒州镇、嘉禾镇、下河镇、孝墓镇、文德镇、路庄子乡
2.2建设规模:河道及稳定塘湿地恢复8.8万平方米(九龙沟4.5万平方米、大赵邱稳定塘4.3万平方米)、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8.11千米(九龙沟2.2千米、木道沟1.91千米、孟良河4千米),河道植被恢复10.38万平方米(九龙沟2.38万平方米、木道沟2.27万平方米、孟良河5.73万平方米)水系连通建筑物桥梁、灌溉分水口、管涵、生态堰等恢复112座 (跃进渠26座、盘山渠62座、九龙沟3座、木道沟3座、孟良 河18座),修建(改建)节制-分水闸9座(盘山渠、跃进渠向各河连通位置)。
2.3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7月开工至2025年9月完成验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不含办理产权时间);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完工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最高限价:勘察设计费 672.25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