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投·集美城项目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51300-70-03-001252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元善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JTJMC-GZ-014(2024)
2.2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福凌路1588号。
2.3建设规模:交投·集美城项目占地面积:46254.279平方米(约66亩),总建筑面积:1634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09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319.27平方米,建筑规模:地上11栋高层住宅楼,地下一层车库。项目分一期、二期开发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共计7栋楼(1-6、11#楼)地上建筑面积80388.61平方米,地下室17873.20平方米(含地下室人防面积5264.75平方米),合计98261.81平方米,占地面积17873.2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5要求工期:绝对工期105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算,其中阶段性工期如下:一批次5#、6#、11#楼土方及管网工程工期45日历天;二批次1-4#楼土方及管网工程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一批次完工后,由招标人发出停工令,停工期间不计工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管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的平衡,碎石垫层及土工布铺设、土方回填与平整,扬尘治理措施,室外排水系统安装(接入市政主干管),包括管沟开挖、管道安装、排水井开挖砌筑、成品生化池、隔油池等排水构筑物,成品保护等水施图纸上的一切内容,以及接入市政主管所需的市政道路和园林破坏费用、接入大市政的接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考核期内具有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完成单个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考核期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须能体现类似工程的信息)。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扫描件(
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