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参加总监答辩,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参加答辩的,总监答辩项不得分 。” 修改为:“13.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一个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以备身份核验。答辩总监应在评标委员会选取答辩题之前,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后进入指定答辩室。答辩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或提前离开答辩室的,视同放弃总监答辩,总监答辩项按0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