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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5 数据编号: 61345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市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市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市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项目经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23]160号”文及昌州发改项目【2024】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城市供热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2、项目规模:
(一)供热管网。新建3段一级供热管网2050米(按管沟长度),其中:准噶尔路(北地村)段DN700-DN400管道720米;建国路段DN500管道405米;文明路段DN400-DN200管道925米,以及管道开挖、管线安装、管道回填、路面恢复及新建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二)换热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6座换热站,其中:新建二小换热站122.85平方米、永康换热站193.2平方米、天天家园换热站120.75平方米、人民西路换热站166.16平方米、三中换热站193.20平方米,以及配套的
一、二级热网管道、电力电缆、给水排水管道等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范围内
4、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2024年8月15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443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20天(日历日)内完成并取得经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等全部总承包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范围: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③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若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4.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其他人员要求:
6.1、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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