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坡根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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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坡根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坡根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坡根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4]176-ZC124、灵宝竞磋采购-2024-77
3.项目概况: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坡根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新建取水池1座,潜水泵1台;配套高压线120m;变压器1台;沉砂池1座,100m3蓄水池1座,50m3蓄水池1座,管理房1间。铺设管道4429m及阀门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81.288963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且须提供2024年01月以来连续3个月参加本单位社保的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3.4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之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之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7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