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7-16 数据编号: 614329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郑州市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管线阴极保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管线阴极保护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管线阴极保护系统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1】721号批复,项目代码:2020-410154-46-01-104204,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东部原水干管工程(一期)管线阴极保护系统项目。
2.2合同估算价:约715万元。
2.3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原水管道工程和龙湖增压泵站工程,原水干管从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南水北调干渠20号小河刘口门引水,沿滨河东路、华夏大道等路径敷设管道,向九龙水厂、龙湖水厂、东周水厂、桥南水厂、开封市供应南水北调原水。管线总长度约50km,管径为 DN3200、DN3000,管材为钢管,主要采用顶管施工。
2.4招标范围:全线阴极保护设备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新建7座阴极保护站、22处镁合金牺牲阳极、13处交流排流防护、4处直流排流防护;智能电位测试桩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6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8质保期:3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本企业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阴极保护工程相关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业绩证明提供合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或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