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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6 数据编号: 61443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杜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杜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发改城市[2023]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411503-04-01-970102,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汇鑫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杜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4】  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400万元;
2.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厕、管理用房、水电、灯光照明工程、美食广场工程(包含档口建设、水电、消防、暖通、装修)、运动广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无动力乐园、儿童乐园工程等;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调试等);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和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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